接種本疫苗後,可刺激機體產生免疫力,用於預防由本疫苗包含的23種肺炎球菌血清型引起的肺炎球菌疾病。
本疫苗用於2歲以上肺炎球菌感染風險增加的人群。
重點推薦以下人群:
老年人;
免疫功能正常,但患有慢性疾病者(如心血管病、肺病、糖尿病、酒精中毒、肝硬化);
免疫功能低下者:脾切除或脾功能不全、鐮狀細胞病、何傑金氏病、淋巴瘤、多發性骨髓瘤、慢性腎衰、腎病綜合征和器官移植者;
無症狀和症狀性艾滋病毒感染者;
腦脊液漏患者;
特殊人群:在感染肺炎球菌或出現其並發症的高危環境中密集居住者或工作人員(如長期住院的老年人、福利機構人員等。
(1)接種部位與途徑:上臂外側三角肌附著處肌肉或皮下注射(推薦肌肉注射)。
(2)接種劑量與程序:接種1劑(0.5ml)。
(3)再次接種:接種1劑(0.5ml)。
對已接種過本肺炎球菌疫苗者不建議進行係統性再接種。對於肺炎球菌感染的高危人群(如脾切除者)中接種本疫苗超過5年者,或體內抗體滴度顯著下降者(如腎病綜合征、腎衰或器官移植者),建議再次接種。建議10歲以下患有腎病綜合征、脾切除和鐮狀細胞病的兒童間隔3-5年再次接種本疫苗。
[注意事項]
(1)體品不得皮內和靜脈注射,應確保針頭未刺入血管內。
(2)以下情況者慎用本品:家族和個人有驚厥史者、有癲癇史者、過敏體質者、哺乳期婦女。
(3)使用本品前檢查本品包裝容器、標簽、外觀、有效期是否符合要求,如包裝容器有裂縫、標簽有脫落、瓶內有異物、疫苗混濁或變色者以及超過有效期等情況均不得使用。
(4)本疫苗一經開啟,應立即使用,並按規定人次劑量一次性用完。
(5)應備有腎上腺素等藥物,以備偶有發生嚴重過敏反應時急救用。接受本品注射者在注射後應在現場觀察至少30分鍾。
(6)本品嚴禁凍結。
[禁忌]
本疫苗在下列情況下嚴禁使用:
(1)已知對本疫苗的任何成分過敏者。
(2)患腦病未控製的癲病和其他進行性神經係統疾病者。
(3)發熱、急性感染、慢性病急性發作期。
(4)除非有特殊原因,否則本疫苗不推薦給三年內已受種者接種。
本疫苗係用23種廣泛流行、具侵襲性的肺炎球菌血清型1型、2型、3型、4型、5型、6B型、7F型、8型、9N型、9V型、10A型、11A型、12F型、14型、15B型、17F型、18C型、19A型、19F型、20型、22F型、23F型和33F型經培養、提純多糖抗原精製而成。不含防腐劑。本疫苗為無色透明液體。
有效成分:23種肺炎球菌血清型莢膜多糖。
輔料:氯化鈉、磷酸二氫鈉、磷酸氫二鈉。